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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共享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环境

      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《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、商业道德、诚实信用等信息将会受到严惩,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失信主体,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、网上行为限制、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,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三年。(中国青年报)

 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,网络已经延伸至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成为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然而近年来,少数个人和群体,却抓住互联网覆盖面广、传播速度快,但同时又具有虚拟程度高、隐蔽性强的特点,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、商业道德、诚实信用等信息,对个人生活、社会发展、乃至国家安全产生重大危害。一些个人和网络经营者为赚取流量、吸引眼球,通过在境外设置服务器等“擦边球”的方式,在网络上传播暴力、低俗、色情等有害信息;有的人员利用网络制假售假、进行诈骗,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遭受重大威胁;甚至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编造、散步虚假信息,引发社会严重恐慌……所有这些行为,都对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建设造成巨大的打击。

  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,需要每一个网民规范自身网络言行。网民是健康文明网络生态建设的主体,只有每一个网民以主人翁心态树立健康的网络观、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,才能够把互联网建设成为大家共同守护的精神家园。网络无边行为有界,广大网民在网络世界中要严守道德和法律底线,凡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坚决不做、凡是逾越法律红线的事情坚决抵制。在日常网络行为中,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、不浏览暴力色情网页、不发表违反法律的信息言论,养成健康的网络行为习惯。

  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,需要网络从业者恪守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。诚信是企业的立业之本,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。当前我国有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市场,诚信守法对互联网从业者而言,不仅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,更是必须坚守的从业准则和必须肩负的社会责任担当。我国由互联网大国迈向互联网强国,必须要处理好网络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。广大网络经营者在进行技术革新、经营模式转型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,要坚持诚信守法,始终弘扬社会主旋律、传播社会正能量放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首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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